事件经过:2024年10月30日,我家车辆从天源星城小区车库西出口驶出时,被对向车道突然下降的车闸砸伤。当天便发微信告知物业经理,想联系协商解决,当天无回复,手机无人接听。
次日上午再次电联,物业经理回复说,先查看监控后再给予答复,当天给我家人微信发送了事发时车道口的监控视频,视频显示,车辆行经车闸口时,进出车闸均为抬杆状态,且车闸口两杆之间未设置隔离物。因车闸出口处为左急转弯,且前方不远处放置有垃圾桶,为保证车头右前方有足够的安全空间,车辆在出车闸时,在入口车闸抬起情况下,略微靠左行驶驶入了入口车闸下方,但其未感应到下方车辆,在车辆未全部驶出车闸时,入口车闸突然降杆,砸到了我家车左后门处,后又刮伤了左后翼子板。物业经理以车主车辆有压线行驶为由,推卸责任。
11月1日、11月3日、11月4日、11月5日、11月6日先后通过微信、电话、上门等方式主动沟通,物业方或不回复、或均消极对待,拒绝赔付。
我们认为:1、车闸设置不合理。出口为上坡且左急转弯,在两杆同时抬起时,无其他任何隔离物,由于上坡视线够不到地面,正常行驶,为保证安全,均会提前靠左转弯。
2、车闸感应有问题。既然车辆在抬杆情况下驶入入口车闸下方,车闸理应感应到车辆,不应降杆。且由于车闸杆末端缓冲胶垫缺失未起到保护作用,导致金属车杆划伤车辆。
3、同样的事故,物业区别对待业主。小区上个月同车闸口有相同情况发生,物业在要求对方补齐欠缴物业费后,予以赔付。我家并未欠缴物业费,却拒不赔付,不积极处理问题,还来回踢皮球,我们认为这是物业公司区别对待业主的行为。4、去年冬天,我母亲经过车库入口时,见车闸杆持续处于抬起状态,且没有车辆进出,便从下方经过。车闸杆突然降下,打伤了我母亲头顶及眼睛。所幸戴有发箍,在休息一日后,除肿胀外,未见其它不适,在物业道歉后,也并未追究赔偿医疗费,甚至未要求验伤体检。难道是人善被人欺吗?
我的诉求:1、把砸坏的车辆复原,修多少赔付多少。
2、升级车闸设备,合理改造车库出入口,以免反复发生类似情况。
3、物业公司要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不能一有事不是装聋作哑就是踢皮球,应该要积极为业主排忧解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