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内置顶 – – 2024-08-12 09:22
贵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欠薪问题已收悉,鼎城区人社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劳动监察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十三条:“投诉应当由投诉人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递交投诉文书。书写投诉文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投诉,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笔录,并有投诉人签字。”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一章第六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的规定,需市民携带能够证明自己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据材料来人社局进行依法立案处理。
鼎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