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内置顶 – – 2024-07-25 09:46
《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规定补贴范围和标准为自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对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含当日,下同)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
文件要求商务部门在审核补贴申请的过程中,需要将旧车注销日期与公安部车辆管理平台中的注销日期进行比对,确保日期一致并符合政策要求。您反映的补贴申请与公安部信息不符问题,请联系市商务局,工作人员将积极进行处理,确保符合补贴申报条件的消费者享受到补贴政策。联系电话:0736-7890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