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内置顶 – – 2024-06-13 08:02
网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物业收拆墙费”问题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湖南省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实施细则》第十六条规定:“居民装饰装修房屋活动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当按照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社区居民委员会指定的地点分类打包堆放并承担清运费用。具体管理办法由各市州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制定实施”。2024年1月,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重新联合颁布了《关于印发〈常德市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实施细则〉的通知》(常发改价费〔2024〕16号),其中明确规定:前期物业服务装修垃圾清运费(不包括墙体拆除产生的建筑垃圾)由物业企业按房屋建筑面积在装修管理协议签订时一次性向业主收取,主要用于物业服务企业清运装修垃圾支出,收费标准为4元/㎡,墙体拆除产生的建筑垃圾清运费由物业服务企业根据业主拆除墙体的实际情况和业主据实协商收取。
在实际操作中,物业服务企业收取建筑垃圾清运费,是因为建筑垃圾是有特定资格的单位和实体才能够清运,它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并交纳一定的费用才有排放建筑垃圾的资格,同时鉴于每户所产生的建筑垃圾数量存在差异,且各小区之间的运送距离亦不尽相同,因此,宜通过协商的方式确定合理的收费方案。如果业主能够提供证明自己有排放建筑垃圾的资格或者委托有资格的单位清运垃圾的,可自行清运,免交此项费用。
专此回复。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信任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