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号发帖:“我的驾驶证在2023年10月被吊销了, 请问我在10月之前的违章怎么处理, 证件都吊销了, 分子怎么扣?是不用扣了吧?”
市支队回复的是“建议当事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在城区各大队违处办窗口查询后根据具体情形予以办理”。
今天4.11号上午9.30打电话到交警五大队(7268128)咨询清楚准备去处理证件吊销之前的违章, 柳叶湖交警五大队回复是: 拍到的违章照片能看清我人脸的就可以给我处理, 看不清我人脸的违章就不能证明是我开的车,要其他有证的朋友来代办处理,如有意见要我找交警支队去。。。
然而有两次违章事实就是我本人开的,一次不小心闯了红灯,另一次没礼让行人。 这种违章只能拍到车尾,看不到人脸的。
我认为没拍到人脸是交警摄像头的技术或设置问题,这两次违章事实就是本人开的车。
五大队的回复是知法犯法! 居然要我找其他人来替代处理违章,亏他好意思是交通警察呢! 法律是明文规定不允他人冒充来处理违章的,所有交通违法必须是本人来处理, 何况也没有人愿意来顶替他人的违法行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