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求助]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只办一本独生子女证,双方都可以领钱吗? [已解决]
  • abc常德
    2024-01-01 19:23
    2008年办理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男女双方只办了一本独生子女证,
    里面有登记男女双方的信息,有结婚证,户口没有迁移在一起,目前还是一个在武陵,一个在桃源县。
    请问60岁退休时候双方都可以领钱吗?如果可以,是分别在户籍所在地申请领取吗?
    倚天
  • 市卫健委
    2024-01-10 16:43
    1楼
    帖内置顶  –    –  2024-01-10 16:45
    市民朋友您好!现将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部分摘录如下,您的父母如果符合政策,可以根据文件规定申请办理。
    一、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对象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一)本省城镇居民且未在外省市区享受同类奖励的人员:
    1.本省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的职工;
    2.具有本省城镇居民户口的其他所有制单位职工和无工作单位居民;
    3.在达到奖励年龄的5年前将户口迁入本省、连续居住5年以上、在本省缴纳养老保险5年以上且在本省已领取养老金的城镇居民;
    4.户口迁出本省但在本省领取退休费或养老金的职工;
    5.执行城镇居民生育政策、没有享受国家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的人员。
    (二)持有《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等有效证明的独生子女父母,或持有《无子女证明》的终身未生育也未收养子女的人员。
    (三)符合国家法定退休条件并办理正式退休手续的职工,或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其他城镇居民。
    2014年1月1日前,应享受而未享受或未完全享受增发本人基本工资5%退休金或一次性奖励5000元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也属于奖励对象。
    二、奖励对象申请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职工符合奖励条件的,由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二)其他企业退休职工符合奖励条件的,参保地为市级以上或与户籍地在同一区县的,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参保地与户籍地不在同一区县的,向参保地指定申报地提出申请。
    (三)其他城镇居民(未参保对象)符合奖励条件的,向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
  • 铁·手
    2024-01-01 22:57
    2楼
    老婆前几年50岁退休,本人去年退的,现双方都各自领80元/月,是在户籍地社区办理的申领手续。当时办理时需要退休证、本人户口页、身份证、独女子女证、子(女)身份证和几张小一过照片。
  • 天涯海陆空
    2024-01-02 02:30
    3楼
  • 土狼
    2024-01-02 08:03
    4楼
    现在的国策是多生
  • 土狼
    2024-01-02 08:04
    5楼
    房子卖不动了,多生多育,利国利民。
  • 心路
    2024-01-02 09:34
    6楼
    还真不晓得有这样的优惠政策
  • laobaixing
    2024-01-02 11:17
    7楼
    还真不晓得有这个每个月领取80元独生子女费的政策。以前,独生子女八年了,享受了几年一年二三百元的待遇,现在相应国家和专家的号召,有了二娃,可是却没有二娃补贴的政策。哎
  • 18973680828
    2024-01-02 11:47
    8楼
    我们是独生子女,之前没拿到过一毛钱,人乱,政策也把一部分人遗忘了。
  • laobaixing
    2024-01-02 15:54
    9楼
    七十年代人运气:大学不包分配了,福利分房取消了;独生子女没有享受到,二胎好像又没有。生了个秋北瓜,只有慢慢熬了。
  • 倚天
    2024-01-03 06:47
    10楼
    laobaixing:还真不晓得有这个每个月领取80元独生子女费的政策。以前,独生子女八年了,享受了几年一年二三百元的待遇,现在相应国家和专家的号召,有了二娃,可是却没有二娃补贴的政策。哎回到原帖
    现在停办独生子女证了,现在只生一个孩子的也不光荣了……
  • 市卫健委
    2024-01-10 16:43
    11楼
    市民朋友您好!现将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部分摘录如下,您的父母如果符合政策,可以根据文件规定申请办理。
    一、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对象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一)本省城镇居民且未在外省市区享受同类奖励的人员:
    1.本省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的职工;
    2.具有本省城镇居民户口的其他所有制单位职工和无工作单位居民;
    3.在达到奖励年龄的5年前将户口迁入本省、连续居住5年以上、在本省缴纳养老保险5年以上且在本省已领取养老金的城镇居民;
    4.户口迁出本省但在本省领取退休费或养老金的职工;
    5.执行城镇居民生育政策、没有享受国家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的人员。
    (二)持有《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等有效证明的独生子女父母,或持有《无子女证明》的终身未生育也未收养子女的人员。
    (三)符合国家法定退休条件并办理正式退休手续的职工,或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其他城镇居民。
    2014年1月1日前,应享受而未享受或未完全享受增发本人基本工资5%退休金或一次性奖励5000元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也属于奖励对象。
    二、奖励对象申请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职工符合奖励条件的,由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二)其他企业退休职工符合奖励条件的,参保地为市级以上或与户籍地在同一区县的,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参保地与户籍地不在同一区县的,向参保地指定申报地提出申请。
    (三)其他城镇居民(未参保对象)符合奖励条件的,向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
  • 澧州小鱼儿
    2024-02-26 09:59
    12楼
    我是独生子女,父母年满60后,一人一年960元补助。拿了快10年了,一直没涨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