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内置顶 – – 2023-08-28 17:11
网友:
您好!
关于您的诉求,由于时间过于久远,且您提供的有效信息有限,根据《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乡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分流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湘发{1999}7号)明确了全省开展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分流工作的主要任务:一是坚决清退乡镇非在编的临时聘请人员,二是分流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富余人员。对于清退的非在编人员,各地可酌情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据悉您的自述,已得到相应补助。对于该类人员,按政策精神是当时一次性处置到位,目前没有新的安置办法或补偿措施。您对补助标准存有疑问,建议其直接咨询原乡镇政府。
中共澧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0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