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发不出,这是行政复议书的文字版:
行 政 复 议 书
申请人:向**,男,汉族,49岁,住湖南省桃源县漆河镇枫岭村小苏11组 电话
被申请人:
一,桃源县漆河镇人民政府驻该镇长寿街法定代表人丁丽华该镇镇长;法人代表朱志刚,该镇枫岭村村长
二,桃源县公安局,驻该县浔阳街道白马路,法定代表人唐骏,该局局长
三,桃源县工信局,驻驻该县漳江街道浔阳路,法定代表人黄志伟,该局局长
四,桃源县林业局,驻驻该县漳江街道渔父南路,法定代表人钟云,该局局长
复议请求:
一,责令漆河镇政府依法处理相关责任人员。
二,,责令桃源县公安局依法处理715漆河镇政府法人代表、代理人朱志刚组织黑恶势力非法聚众、入侵住宅、寻衅滋事、毁损财物的案件;及2000年以来的刑事案件。
三,责令桃源县工信局依法处理715桃源县供电公司在漆河镇枫岭村扩线,违反电力法砍树盗抢骗的案件。
四,责令桃源县林业局依法处理桃源县供电公司违法砍树的案件。
五,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责令四被申请人赔偿4000元。
一,责令漆河镇政府依法处理相关责任人员。
2022年7月15日,漆河镇政府法人代表、枫岭村代理人朱志刚叫嚣:“是我叫他们今天砍树”!桃源县供电公司漆河镇负责人刘威说“你找(漆河)镇政府”。另一名职员说“我(供电所)通过村里组织老百姓砍青“”。
相关的法律规定见二、三、四。
二,桃源县工信局
2022年8月26日,被申请人桃源工信局电力执法大队龙拥军与漆河镇分管副镇长李冲到现场。龙大谈“安全”。明明在20株以上,却说在15株以下。对申请人说的察看前面补偿3000元的23米田坎一再拒绝。笔录显示依据是“行政处罚法”。但是至今近20天,没有消息,短信也没有回复。
电力法第五十五条 电力设施与公用工程、绿化工程和其他工程在新建、改建或者扩建中相互妨碍时,有关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达成协议后方可施工。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
第二十二条:公用工程、城市绿化和其他工程在新建、改建或扩建中妨碍电力设施时,或电力设施在新建、改建或扩建中妨碍公用工程、城市绿化和其他工程时,双方有关单位必须按照本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协商,就迁移、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和补偿等问题达成协议后方可施工。
第二十四条:新建、改建或扩建电力设施,需要损害农作物,砍伐树木、竹子,或拆迁建筑物及其他设施的,电力建设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一次性补偿。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架空电力线路建设项目和公用工程、城市绿化及其他工程之间发生妨碍时,按下述原则处理:
新建架空电力线路建设工程、项目需穿过林区时,应当按国家有关电力设计的规程砍伐出通道;对需砍伐的树木由架空电力线路建设单位按国家的规定办理手续和付给树木所有者一次性补偿费用,并与其签定不再在通道内种植树木的协议。
(四)架空电力线路导线在最大弧垂或最大风偏后与树木之间的安全距离为:
电压等级 最大风偏距离 最大垂直距离35-110千伏 3.5米 4.0米
三,桃源县公安局。
2022年7月15日8时30分许,漆河镇政府代理人朱志刚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说:“是我叫他们今天砍树!”。又说:“我认为他们做的对!这是公共利益!这个地不是你的!是公家的!是你的地也不是给你栽树的”。被申请人桃源县公安局漆河派出所JC糊月(音)附议前者的说法“我认为他们做的对!这是公共利益!这个地不是你的!是公家的!是你的地也不是给你栽树的”。
这是2000年以来黄甲铺乡政府、漆河镇政府挑动群众斗群众、使狗斗猫、借刀杀人的一个继续。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
第三十条凡违反本条例规定而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单位或个人,由公安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桃源县林业局
2000年8月9日,桃源县林业局执法大队江姓工作人员说漆河镇供电所已经向漆河镇林业站办理手续,已经向漆河镇林业站交办。但是此后桃源县林业局包括漆河镇林业站从未与申请人联系处理事情。
森林法:
第五十六条 采伐林地上的林木应当申请采伐许可证。
森林法实施条例:
第十六条 修建电力等工程,需要占用林地的,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用地单位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用地申请,
用地单位需要采伐林地上的林木时,应当向林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
第三十八条 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以立木材积计算0.5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20株以上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盗伐株数10倍的树木,没收盗伐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并处盗伐林木价值5倍至10倍的罚款。
2022年8月26日,被申请人桃源工信局电力执法大队龙拥军与漆河镇分管副镇长李冲到现场。明明是小30株,龙却与申请人一直纠缠,总是说在15株以下。申请人就知道在法律上有一个等级。
现根据行政复议法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漆河镇人民政府)
(九)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的规定向桃源县政府提起行政复议,请求桃源县政府依法责令后三被申请人依法处理715案的桃源县供电公司与黑恶人员。
此致
桃源县政府
向**
2022.9.14
本行政复议书副本四份
附录:
2022年7月15日7时30分,漆河镇当局代理人朱志刚组织由亡命徒/砍刀帮/碰瓷党组成的黑恶势力非法聚众、入侵住宅寻、衅滋事,不依法协商补偿就砍树。
被申请人桃源县公安局漆河派出所的糊月(音)到场。糊某问我要怎么处理,我说训诫他们一顿。我的意思是,只要他说一句,他们做得不对,就行了。但是他说“我认为他们做得对,这是公共利益,这个地不是你的,是公家的,这个地也不是给你栽树的”。
在被申请人桃源县公安局漆河派出所的人到来之前,漆河镇当局组织的黑恶人员朱阳权只是骂申请人“文盲文盲”,见被申请人如此表态,一时更加嚣张,污言秽语。
其实砍树不是一个很大的事情,问题是2018年6月,在相距150米远的扬马村破丘要修路,漆河镇当局的代理人朱志刚说“他耕了,你就走不得了”,这个被朱志刚称为“新龙同志”的周新龙,果然在第二天把田耕了。申请人到被申请人桃源县公安局漆河派出所,被申请人桃源县公安局漆河派出所的人说“是他的田,他腊月三十耕也是他的事”。
而在7个月后的2019年1月,阴历2018年底,漆河镇当局要在申请人住宅侧违法加宽道路,还有在2008年1月,当时的黄甲铺乡当局要在申请人住宅侧与后面修机耕路,都是不告知申请人,强行施工。但是这一次最恶劣,因为申请人在现场。因为如果他通知申请人,申请人肯定要提条件,就是其他的地方也要修路。
在此期间,申请人于2022年7月17日17时到被申请人桃源县公安局漆河派出所,及多次打电话到被告桃源县公安局漆河派出所,要求处理715案,JC糊月(音)说他“已经解释了”,还说申请人不应该打电话(要求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