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内置顶 – – 2022-06-22 09:51
网友:
为深刻吸取长沙望城区“4·29”事故教训,加强对经营性房屋的管理,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全省居民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及百日攻坚行动方案》(湘办发电〔2022〕35号)要求,全省所有经营性自建房必须提供安全鉴定报告。澧县县委办、县政府办印发了《澧县既有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及百日攻坚行动方案》(澧办发电〔2022〕37号),要求全县所有经营性自建房必须提供安全鉴定报告。
按照“谁拥有谁负责”原则,房屋安全性鉴定由相应资质的检测鉴定机构进行。关于检测费用标准,各检测鉴定机构一般以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指导价)》(湘质安协字〔2016〕19号)为依据,具体收费标准以当地检测鉴定机构采取的收费方案为准。
各区(县)经营性房屋安全鉴定工作主要由当地住建部门牵头,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村(社区)进行入户宣传并配合相关部门单位推进鉴定工作,鉴定费用由检测鉴定机构进行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