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求助]安置房过户土地出让金是否有新政策 [已解决]
  • h7078600
    2022-06-08 10:09
            前些年买了安置房,现在可以过户了。但政府的政策是按现地价的40%收取土地出让金。这笔费用不少,动辄十万出头。这让普通老百姓承受不了。后来听说,政府在研究出台土地出让金打包政策,这样百姓缴纳的土地出让金会少点。请问是否有这个政策?这个政策多久会出台?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06-09 15:46
    1楼
    帖内置顶  –    –  2022-06-09 16:04
    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2009年,常德市人民政府颁发了《常德市江北城区规划区安置楼安置管理办法(试行)》(常政发〔2009〕14号),办法第二十三条明确规定,安置业主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5年后,公寓楼安置房可依法上市交易,但交易时必须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并按政策规定补交土地出让价款”。根据现行政策,需按现时时点评估价的40%补缴土地价款,考虑到安置业主的实际情况,现在我市财政等部门正在对原政策进行调整,新政策预计在本年度10月份左右出台。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规划工作的支持和关注!
  • gov12345
    2022-06-08 15:27
    2楼
    炒房者不得善终
  • ismyjuliet
    2022-06-09 09:46
    3楼
    gov12345:炒房者不得善终回到原帖
    人家买个安置房,你上来就喷,炒房的也不会来常德抄。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06-09 15:46
    4楼
    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2009年,常德市人民政府颁发了《常德市江北城区规划区安置楼安置管理办法(试行)》(常政发〔2009〕14号),办法第二十三条明确规定,安置业主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5年后,公寓楼安置房可依法上市交易,但交易时必须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并按政策规定补交土地出让价款”。根据现行政策,需按现时时点评估价的40%补缴土地价款,考虑到安置业主的实际情况,现在我市财政等部门正在对原政策进行调整,新政策预计在本年度10月份左右出台。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规划工作的支持和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