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内置顶 – – 2022-04-28 11:06
网友:
您好!您所咨询的问题收悉,现回复如下:
自文件印发之日起(即2022年4月20日)至2023年12月31日在市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房或首套新建商品住房享受文件第1、2项相关补贴政策,在此之前已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购房人不在该政策范围内。目前财政、住建等相关部门正在就购房补贴申报流程进行细化,预计“五一”后可陆续开始受理申请。
专此回复。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常德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