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内置顶 – – 2022-04-01 16:43
zy7275350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收悉。您咨询的父亲已过世,怎么将房产过户给子女的问题现回复如下:所有继承人到常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108室(柳叶大道2518号)办理继承手续,继承公示期满15个工作日后带上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具结书前往市民之家一楼不动产登记窗口办理不动产权登记。办理登记所需登记费为: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所需税费请咨询税务窗口,咨询电话:0736-7258709。
办理继承需要提交的资料有:
1.所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户口簿(验原件收复印件)或其它身份证明;
2.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的死亡证明,包括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注明了死亡日期的户口注销证明;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其他能够证明被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死亡的材料须由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盖行政公章等;
3.所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与被继承人或遗赠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包括户口簿、婚姻证明、收养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公安机关以及村委会、居委会、被继承人或继承人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其他能够证明相关亲属关系的材料等;
4.被继承人或遗赠人享有不动产权利的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5.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生前有单位的须提交履历表复印件(盖骑缝章)。
注:继承人已死亡的,代位继承人或转继承人可参照上述材料提供。提交继承(受遗赠)不动产公证书的,不需提交上述材料。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为父母、配偶、子女,第二顺序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不动产登记中心纠纷调处科咨询电话:7257020
常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