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内置顶 – – 2022-03-11 10:05
丹洲乡关于“机制砂厂设址人员密集居民区,噪音灰尘惹人愁”的回复
①武陵区金丹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为机制砂生产企业,该厂设址在人员密集的居民区,且离最近的居民家5m以内;(机制砂厂设址问题)
请市场监督管理、环保、交通等相关职能部门介入处理。
②武陵区金丹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存在经常性夜间生产运输至深夜甚至通宵;(生产运输噪音扰民问题)
经乡、社区协调多次后,但还是存在运输至深夜的情况,请环保、交通等相关职能部门介入处理。
③武陵区金丹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第一次占用农耕地筑路,2021年11月第二次开工筑路(占用农耕地筑路,第二条路的路基是将三栋豪宅围墙由南向北缩进5米后所提供的场地);
该路属于金丹银河产业园-茂林高效农业园内的一条路,该路于2021年6月由主管职能部门批准后修建,并非金丹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占用农耕地修路,但金丹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的运输车辆主要从该路通过。
第二次开工筑路,在金丹银河产业园-茂林高效农业园建设规划内,属非耕地。因原道路部分距南边房屋较近,过往车辆产生的噪音给居民生活造成一定的影响。为减少对居民生活的影响,茂林农业将该道路往北缩进了3米,恢复原道路土地用途,并将在原道路上栽种树木作为绿化带,以减少噪音污染。
④武陵区金丹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于2014年开始修建,2015年修建完成;(占用农耕地修豪宅问题);
金丹建材公司东边确有房屋3栋,建于2014年,均有城乡居民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私人住宅建设用地规划审批单,房屋所有人分别为:李明枝、李章万、李彦秀。
⑤武陵区金丹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第一次占用农耕地筑路及后续运输期间,对周边居民的围墙及房屋造成损坏未做处理。
明月社区工作人员多次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协调,金丹建材负责人表示:公司可以聘请专业的第三方鉴定机构对反映人的房屋进行鉴定,确因建材公司车辆运输导致反映人房屋损坏则自负全责,若不是由于建材公司车辆运输导致反映人房屋损坏,则由反映人支付鉴定费用,反映人也可自己聘请鉴定公司鉴定,处理方式相同。反映人不接受上述处理方式。
⑥武陵区金丹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纠集社会闲散人员打压、恐吓周边居民(扬言用车压死居民;推搡居民、打骂居民已多次发生)
2021年12月丹洲乡派出所已介入处理。
武陵区丹洲乡人民政府
2022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