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内置顶 – – 2022-02-11 08:29
这位网友:
您好,关于您在“湘J6X3**恶意逆向行驶,造成大面积堵车”一贴中反映的问题,已由县交警大队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县交警大队收到您反映的问题后,立即联系到湘J6X3**小车车主刘某,通知其到县交警大队接受调查处理。下午2时30分许,刘某到交警大队后,楚江中队民警询问了情况,刘某陈述2月4日上午12点多钟在新关镇新桥社区水泥一厂路段逆向行驶导致该路段堵车的交通违法事实与您反映的情况相符。交警大队依法依程序进行处理,给予违法行为人刘某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交警大队民警当面对刘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其表态接受批评教育,认错认罚,今后做到遵纪守法。
石门县长热线事务中心
2022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