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内置顶 – – 2022-01-19 11:02
经调查,信访人反映问题均不属实,我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于2019年5月21日收到投诉人杜世娇递交投诉资料,在杜世娇填写了书面的劳动保障监察投诉登记表后,正式受理了其投诉请求,并按照《湖南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对杜世姣提出的被拖欠工资及要求德鸿餐厅补缴社会保险费两项投诉内容予以立案调查。当天,我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派专职劳动保障监察员张勇、张政对被投诉方德鸿餐厅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2019〕70号》,现场对被投诉方德鸿餐厅相关负责人进行询问,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书面资料。2019年5月31日,我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对德鸿餐厅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2019〕21号》,责令其在规定期限内为投诉人杜世姣缴纳工作期间的社会养老保险费并支付拖欠的工资。
2019年6月28日下午,杜世姣本人与被投诉方德德鸿餐厅通过协商自行达成和解,并签订《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和解和协议内容大致为:德鸿餐厅一次性支付现金壹万陆仟元整;同时杜世姣收到上述费用后撤销对德鸿餐厅的投诉申请。之后,杜世娇在劳动保障监察投诉登记表上签字确认销案。该案就此处理完毕。
武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