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日报记者 李萌 通讯员 叶子建 近日,记者从市城管执法局获悉,自2022年1月1日零时起,常德市城区(武陵区、鼎城区、常德经开区、常德高新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人行道(路缘石以上)停车泊位施划和停车管理职能,由交警部门正式移交给城市管理部门。
近年来,随着我市城区车辆数目不断增加,不少私家车主在人行道上乱停乱靠,导致城区“停车难”情况凸显,为确保市民规范停车,真正做到还路于民。常德市人民政府多次召开“行车堵、停车难”工作推进会,根据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规范市城区停车管理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常德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2021年第24次)文件要求,交警部门正式将人行道停车管理职能移交给城市管理部门。
此次人行道停车管理职能移交,移交方交警部门在移交前受理的人行道停车管理行政执法案件,仍由交警部门按原有程序继续办理结案,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同时,交警部门将和城管部门建立行政执法联动机制,交警协助城管执法人员承接人行道停车泊位施划和停车管理工作并开展人行道违停证据采集、录入等业务培训,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双方人行道违停执法信息实现互联互通、资源共享。此外,城管执法人员将人行道车辆违停信息进行初审,证据由交警接收后,按照《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取证图像技术规范》《查处机动车违法停车操作流程》进行法制审核后,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确保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程序规范合法。
根据行政区划对接原则,武陵区城管部门将对接常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二、四大队,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城管部门对接市交警支队柳叶湖大队,鼎城区城管部门对接鼎城区公安交警大队,常德经开区城管部门对接经开区公安交警大队,常德高新区城管部门对接高新区公安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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