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好:12.18日常德发改委官网发布了一则《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看到通知内容,相信很多做家长的都会很开心,因为通知制定了常德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1. 市城区(含武陵区、鼎城区、经开区、柳叶湖管理区)10人以下班型,基准价为45元/课时·人次;县市(含西湖、西洞庭、桃花源管理区)10人以下班型,基准价为26元/课时·人次。2. 市城区(含武陵区、鼎城区、经开区、柳叶湖管理区)10人-35人班型,基准价为35元/课时·人次;县市(含西湖、西洞庭、桃花源管理区)10人班型,基准价为20元/课时·人次。本以为是一个好政策,结果希望越大,失望越大,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培训机构以增加课时,或者收取软件费用等,把以前没有单独收费的项目明细化,最后的收费标准与之前的收费并无太多的变化。做为普通老百姓,想问一下,当初制定这些细则时,对培训机构起坊抽样成本测算合理吗?制定收费标准是本着减轻家长经济负担的原则,培训机构又不能按照收费通知规定的金额 收费,那么这个收费标准通知的意义又在哪里呢?
通知第三条,说得非常清楚,严格实行收费政策培训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提高或者变相提高政府制定的培训收费标准,不得在培训之外另行收取任何(包括培训资料费)其他费用。
国家是为民做实事,为民着想,但是这些惠民政策实施起来,有没有相关部门能执行到位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