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内置顶 – – 2021-12-08 09:16
尊敬的药山镇居民同志:
收悉你的咨询要求后,津市水利局领导高度重视,迅速安排落实回复工作。现经市水利局村镇供水管理站回复如下:根据我市2019年颁布的《关于重新规范农村供水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津发改价服[2019]4号)文件要求,我市农村居民生活供水价格为2.00元/立方米,非居民生活用水价格为2.40元/立方米,泵售水价0.8元/立方米(白龙潭水厂,谢家堰)。入户管网建设费可通过社会捐资和用水村民所在村组“一事一议”等途径统筹解决,必须向用户收取入户管网建设费的,由供水单位与用户协商解决,但最高标准山区村组每户不得突破1500元,平湖区村组每户不得突破1300元(用户安装地点距主、支管100米以内),对离主、支管超过100米部分的用户,可加收材料费和工程安装费,工作安装材料费按材料实际进价加15%的差率确定,并与用户协商签订收费服务标准,对未签订协议的一律不得收费。对农村五保户实行入户管网建设费减免以及每户每月5立方米的水费减免优惠政策(走出包干水量部分按超量水费收取),由此减少的收入可膻气有关规定向所在县市、乡镇政府申请补贴。 感谢你对我市农村供水工作的关心。若需进一步了解,可电话咨询市水利局村镇供水管理站 电话4226860。
津市市水利局
2021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