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关于新日世纪城部分业主申请成立业委会的诉求,红云街道办事处及鼎城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已于10月12日向部分业主进行当面答复,并于10月25日通过鼎城区区长热线在常德论坛市民留言栏进行网上公开回复,网址:
http://cdbbs.cdyee.com/read-875907。
对新日世纪城小区是否能够成立业主大会的问题,以上回复中已经明确答复:该小区已经符合成立业主大会的条件。但针对该小区住宅区域目前正在办理产权分户登记,加之部分住宅在未办理产权登记前存在转让等实际情况,不利于准确无误确认业主身份和投票表决权,对成立业主大会相关表决事项按照“双过半”原则通过造成一定影响,可能导致相关表决、投票选举业主委员会等工作失败,所以政府部门相关工作人员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经慎重研究后提出相关指导意见,暂缓启动成立业主大会工作,同时要求各方认真做好前期准备工作,积极推进产权分户登记、核实物业建设面积、核实业主身份名册、宣传发动等工作,为顺利推进成立业主大会创造条件,力争尽快正式启动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工作。
个别业主反映的回复中办事处要求“小区业主办理产权登记必须达到50%才可以成立业委会”的说法不属实,应该是对回复中第三条“(三)为确保成立业主大会相关表决事项能按照‘双过半’原则顺利通过,鉴于该小区住宅区域已于10月初启动业主办理产权登记工作,建设单位要全力推进业主办理产权登记,力争在今年12月底前办理产权登记的业主户数达到50%以上,以确保届时正式启动成立业主大会工作”的误解。
根据《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条之规定“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依法监督指导业主大会的成立、业主委员会的选举等工作……”。如有业主对我们提出的指导意见不理解或不认可,欢迎前来街道办事处当面进行沟通交流。如有其他合理建议,我们将提请相关部门再次组织研讨,在充分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适时启动业主大会筹备工作。
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政府红云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