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内置顶 – – 2021-10-12 10:09
这位网友:
你好,关于你在“农村两个女孩补贴标准?”一贴中反映的问题,已由石门县卫健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对于你咨询“石门县两个女孩家庭的补助津贴发放标准”的问题,应是指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是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197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曾经生育(收养)了子女且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合法夫妻。
根据《湖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湖南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解释》和《湖南省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政策解释》的通知》(湘卫家庭发〔2017〕2号)要求,结合目前实际情况,需要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本人为农村居民;
(二)未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生育数量多生育子女;
(三)未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收养子女;
(四)现存一个子女或现存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五)本人1933年1月1日后(含1933年1月1日)出生,年满60周岁。
具体资金发放如下:
1.以个人为单位,按年计算,一年发放一次;(石门县目前为80元/月,一年累计为960元)
2.享受奖励扶助不影响其享受其他普惠和优惠政策,在落实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等政策时不计入家庭收入;
3.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从国家人口统筹应用管理平台信息系统审核通过的年度开始享受;
4.已经享受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的,不再享受农村奖扶。
石门县县长热线
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