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县长热线:网友
您好!
一是涉案被拆除房屋自始就系违建,1998年澧南垸因洪水溃垸需移民建镇,1999年各移民户领取了安置补偿并在指定地点修建了住宅。移民搬迁至五个傍山的村居建房居住,国家将垸区划定为蓄洪区,蓄洪区内不得建房居住,所以2000...回到原帖
如果有政府部门下发拆迁通知,请问是哪个政府部门,我们到澧县水利局,国土局拆迁办都有了解过,他们并未下发通知,并且澧南当地的国土局,水利局,拆迁办对此事也并不知情,有证据能证明,还有虽然事情在诉讼中,言论自由是一个公民本就拥有的权利,诉讼过程中,澧南镇府明确表述该事件与他们无关,并且乔家河书记已经在书面声明,乔家河组织拆迁,为什么又在这里大放厥词,拒不认账呢?
还有说我们房子是蓄洪区,空心房,为何低于我们水平线的房子在修建买卖中?为什么单独只拆了我们的?“空心房”我这一词汇我也咨询过相关律师,法律上并没有“空心房”一说,只不过是你们捏造的词汇,难不成你们捏造的我也要认?请对“空心房”给我一个合理解释,难道没住人就是空心房?那这样说恐怕连书记的房都要拆处,对于你们这种凭空捏造的本事本人真是深感汗颜了!
最让我疑惑的事为什么诉讼中澧南政府明确表述与事情无关,暗地里确推波助澜,到底是为了维护某些人还是为了掩盖事实真相?目的在哪里?如此官官相护,藐视法庭,如果这样我不是在和拿着法律的人讲法律?都是你们说了算?那我们老百姓岂不是不用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