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内置顶 – – 2021-09-09 17:18
网友“巷子里的酒”:
您好,您所咨询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住建部、财政部第165号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第四条、第五条规定,及我市编办文件要求,我市市城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由常德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统一管理,实行专户存储、专项专用、所有人决策、政府监督。
业主在交存维修资金后每年均派息,2018年6月30日前按同期活期利率派息,2018年6月30日后按人民银行一年定期利率派息(交存不足一年的按活期利率派息),且均派到每户账号中,可以通过手机短信或常德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官网查询。近期,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将启动短信推送,将派息及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异动情况告之各位业主。
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管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每年接受各级部门审计、财政部门的监督,确保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安全性,任何部门和个人都没有侵占、挪用维修资金的情况,且实现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最大增值保值。
专此回复。
感谢您对维修资金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常德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1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