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内置顶 – – 2021-08-25 11:00
关于市民在常德论坛上反映对君华御庭小区物业执法的问题,接到交办件后,我中心领导高度重视,并安排专人进行调度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小区地面停车位的管理属于小区业主自治事务,物业公司予以配合,根据《民法典》及《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方式以及所得收益的分配与使用,均由小区业主共同决定。
近期,我中心将联合南坪街道就目前君华御庭小区物业公司利用共用部位进行收费的问题对该小区物业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
如物业公司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因我区住建部门没有行政执法权,涉及到行政执法问题,市民可向市直有关部门进行反映。
感谢对区城市小区物业指导服务中心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武陵区城市小区物业指导服务中心
2021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