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内置顶 – – 2021-08-25 10:58
关于市民在常德论坛上咨询小区没有业主委员会的情况下如何更换物业公司的问题,接到交办件后,我中心领导高度重视,并安排专人进行调度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民法典》、《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湖南省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细则》等相关规定,业主大会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组成,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利,决定选聘、续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等事项;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由业主大会依法选举产生,履行业主大会赋予的职责,执行业主大会决定的事项。
该小区目前尚未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没有具有法定地位的机构来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决定选聘、续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等事项,也没有机构来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建议该小区先成立业主委员会后,再由业主委员会组织召开业主大会决定选聘、续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等事项。
没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全小区一半以上业主签名就可以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感谢对区城市小区物业指导服务中心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武陵区城市小区物业指导服务中心
2021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