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内置顶 – – 2021-08-23 15:22
尊敬的市民:
您好!
关于您在常德论坛市民留言反映君华御庭小区外围地面停车场相关问题,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常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认定君华御庭小区地面停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所有,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第(九)款 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及《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业主大会决定下列事项:第(十)款 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方式以及所得收益的分配与使用、(十一)款 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根据《常德市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实施细则》(常发改价调〔2020〕609号)之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按照服务等级收取车位物业服务费。综上,我中心建议物业公司及小区业主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武陵区城市小区物业指导服务中心
2021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