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税务局领导好:
本人于2019年6月初购买了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中建公园府商品房,临近交房,开发商仍未给予开具全额含税发票。经与开发商多次协商无果,并且在我告知对方应在发生交易行为之后为我开具全额含税发票后,中建公园府项目客户经理郭经理等人的答复仍是:公司规定含税发票只能在交房后三个月开具。在此,请求税务部门督促开发商尽快为本人开具全额含税发票,用来缴纳契税。
开发商信息:湖南中建信和智慧谷置业有限公司 91430700MA4M0D624F 刘旷(法人) 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芷兰街道柳菱社区武陵大道677号。
政策依据:
1、财税[2016]36号文件45条;
2、湖南省国家税务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政策指引之三;
3、《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