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内置顶 – – 2021-05-18 10:43
关于将自费药纳入免费目录或者医保特殊门诊报销有关问题的回复
网友ts189:
您好!
您在常德论谈咨询关于将自费药纳入免费目录或者医保特殊门诊报销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我国医疗保障制度,各地医保部门须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三个目录”进行医保报销,对于国家调整的药品目录,及时在本地医保信息系统中动态调整维护,确保医保报销顺畅。“三个目录”由国家医保局制定并发布,省市县医保部门没有相关权限对“三个目录”做出调整。鉴于您的反映,我局将主动向省局和国家局汇报争取。如有疑问,请咨询我局待遇科:0736-7813305。
感谢您对医疗保险工作的支持和关注!
常德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