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我不想发这篇帖子的,但是物业和社区太欺负人了。本人在2009年两夫妻花了100多万在桥南十里外滩德安里买了套商业用房,看着是城投公司出品加上临江隔画墙近就买了。但从去年搬进去后先后有广大业主和经投物业争论停车问题前前后后争论了大半年,最后达成协议。
但是在今年,3-4月份左右,在所有业主不知情下,花船庙社区在公共区域修建办公用房,就有业主去看情况,结果被告知该区域给花船庙社区修建办公用房。在不顾所有业主的反对下,拿着所谓的有政府公文,手续(反正至今业主没看到),尤其是那社区书记杨书记和我们小区业主协商的时候官威十足,不把老百姓放眼里的优越感,一口一个法律一口一个规划。我只知道社区修建在小区里面到底是为人民办实事还是看到该小区内安静,想养老休闲图个清净吗?小区下面那么大的空门面不租偏偏要强行霸占小区业主的公共面积还在架空层肆无忌惮的修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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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我们的在购房合同上面明明写着公共用房和空间里有规定,架空层不能封,而是用作休闲、健身、娱乐、绿化、公共停车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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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强制霸道的占用广大业主的公共区域合法吗?而且社区是面向广大群众服务的,修建在小区里面不但扰乱小区住户的安静,而且能真正的方便广大群众办事吗?(小区内设置了门禁)。
我想请问十八大后国务院都明文禁止修建办公用房,这样明目张胆的占用广大业主的休闲场所,修建办公用房,小区内乱建乱扔,拿着所谓的“法律,条规,文件,手续”(业主都没见过文件,也没在小区内进行公示),简直无法无天。
我想请有关部门给十里外滩德安里所有业主一个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