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慢长夜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收悉,现回复如下:
中小学组织校外活动是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等文件精神的具体体现。按照要求,中小学校每期可组织学生开展一次校外活动。
武陵区中小学校组织学生开展校外活动须经过区教育局、区发改局共同审批同意后才能实施。同时,学生是否参加校外活动,完全坚持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严禁强制学生参与。常英学校本学期组织九年级学生开展校外活动是经过区教育局和区发改局审批同意后实施的,而且九年级学生并没有全体参加。
4月19日,区发改局最终审批的标准为450元/人,学校会在本周内退还多收取的费用。如有疑问,欢迎您致电我局基础教育股:0736-7227203。 感谢您对武陵教育的关心与支持!
常德市武陵区教育局
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