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关于常德论坛网友政策咨询相关问题的回复
网友朋友:
您好!您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一、关于优抚对象临时医疗救助的标准和比例问题。
根据常民〔2010〕120号通知要求,优抚对象临时医疗救助采取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如您因重病家庭确实困难,请向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乡镇(街道)、村(居)逐级反映,救助的标准和比例按常民〔2010〕120号通知执行,即: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全额补助;七至十级残疾军人、在乡老复员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按40%补助;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退役人员按30%补助。单次住院补助金额不超过3000元,年度内多次住院的累计补助金额不超计5000元。如需申请临时救助上报的材料有:个人医疗困难申请报告、身份证正反复印件、住院首页和结论、发票复印件、本人账号和开户行。如有疑问,请咨询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或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科(联系人:毛叙澎,联系电话:0736-7768620)。
二、关于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资金的标准问题。
帮扶援助有一定条件、标准和具体要求,因不清楚您的情况,无法准确答复您帮扶的标准。具体情况请您到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进行咨询。如您是市直管辖对象请您本人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三楼,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科进行具体咨询。(联系人:杨琳,联系电话:0736-7768026)
常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0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