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内置顶 – – 2020-12-11 09:20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关于“枫树中学提前收取教师住房公积金不上账”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学校11月15日接到县教育局计财股通知核算教师第四季度住房公积金的通知后,于2020年11月16日将教师个人住房公积金应缴情况通知各校后进行收缴,全乡有四个下属单位,共计152人,收缴时间较长。
教师个人住房公积金汇缴程序是财政配套资金到位后学校将教师个人缴纳部分缴入指定账户进行汇缴上账,但是财政部分配套的公积金在2020年12月7日才汇到单位账户,学校教师个人应缴的公积金也于当日下午缴入账户,学校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于2020年12月8日上午九点半钟对枫树中学所有在职员工住房公积金进行了汇缴。
特此函复。
枫树乡维吾尔族回族乡中学
2020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