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内置顶 – – 2020-11-19 16:18
关于零星装修装饰垃圾处理的回复
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一条 居民应当将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分别收集,并堆放到指定地点。
武陵区范围内的居民,有物业小区的居民可以将零星装修装饰垃圾堆放在物业指定的地点,再使用经过核准的建筑垃圾专业运输车辆运输到建筑垃圾消纳场;没有物业的小区的居民,可以自行联系建筑垃圾专业运输车辆,运输到城区的建筑垃圾消纳场。
城区东片联系电话:13873629525 余
城区西片联系电话:18692360094 李
武陵区渣土办
2020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