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内置顶 – – 2020-09-11 10:14
"xiaobin4333"市民(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康桥蓝湾小区物业未经主管部门审批砍伐小区内已十几年树木”一贴我局已受理,收悉您于9月7日在常德论坛网上反映康桥蓝湾小区物业擅自砍伐小区绿化树木的情况后,我局高度重视,指派执法人员于9月9日和9月10两次到现场勘察,并调查询问了物业公司相关人员。现初步查明,因临近康桥蓝湾小区3号楼1单元的一株胸径约30厘米、树干高约3米的棕榈树遮挡了部分房子阳光,常德市经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康桥蓝湾物业服务处工作人员在没有经业主委员会同意且未经我局审批的情况下,于9月初擅自请工人将此树自根部锯断,违反了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根据物业公司的违法事实、情节轻重情况,我局对当事人物业公司进行了警告教育,并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常行责字[2020]第0001697号),要求公司务于15日内恢复原状,补种一株相当规格的棕榈树,并保证存活,后续我们将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常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0年0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