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内置顶 – – 2020-09-03 16:23
网友,你好!
根据你提出的深圳前海惠凯科技有限公司授权的湖南省经销商在新正华商城从事经营活动是否办理营业执照,以及该经销商是否需办理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的问题,我局现将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1、深圳前海惠凯科技有限公司授权的湖南省经销商为候某,我局初次核查时,候某陈述与新正华商城签订租赁合同,采取联营模式,因此候某认为可以使用新正华商城的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我局认为,候某为深圳前海惠凯科技有限公司授权的湖南省经销商,承担易百分平板电脑、机器人等产品的售前、售后服务责任,应需单独办理营业执照。对此,我局已向候某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停止经营活动,待办理营业执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2、对于商家销售的可以在网上下载学习课件的学习机,是否需要办理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的问题,请向版权行政许可部门咨询。
武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〇二〇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