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内置顶 – – 2020-08-10 17:03
尊敬的网友,您好:
根据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01号)、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自然资字{2019}29号)、常自然资发[2020]2号《关于印发<常德市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及上级要求部署,将对全县农村宅基地及其地上房屋等建(构)筑物经过测量、权籍调查后,对符合登记条件的颁发不动产登记证书。具体政策请咨询所在乡镇自然资源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