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内置顶 – – 2020-07-31 15:51
关于[咨询求助]发贴二十多天后的感想一贴的回复
网友:
[咨询求助]发贴二十多天后的感想一贴收悉,回复如下:
经问询物业负责人,该业主属于空置房收房。按照湖南省物业收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日至出售房屋交付之日的当月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出售房屋交付之日的次月至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之日的当月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物业买受人按照房屋销售合同约定的前期物业服务费标准承担。已办理交付手续但未使用的物业,物业服务费按照90%交纳。我中心要求物业企业多给业主解释,沟通,争得业主理解。业主如有疑问,也可直接向物价部门咨询反映。
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20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