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只有在依法执行紧急公务时,才可以在高速公路上拦截检查行驶的车辆。依法执行紧急公务时,可以在高速公路上拦截检查行驶的车辆,是法律赋予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的职权,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应当依法履行这种职权,如果在非执行紧急公务时,违反规定拦截、检查在高速公路上正常行驶的车辆,则构成了对这一职权的滥用,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法第一百一十五条以及第一百一十八条的规定,交通警察违反规定拦截、检查正常行驶的车辆的,应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也应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用一个试运行中的xx规定来曲解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条款不合适,每天拦停的行为幸亏暂时未发生事故,一旦发生事故,交警部门是要付法律责任的,除非有证据证明每天都是在执行紧急公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