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内置顶 – – 2020-06-17 10:39
感谢当事人对交警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现就留言所述回复如下:
一、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是法定的必须做好的安全防护措施,行为条款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处罚条款是第90条,违法代码“60110”,罚款50元;
二、开车时抽烟是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行为条例是《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条例》62条第(三)项:“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处罚条款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违法代码12250,罚款,50元,记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