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内置顶 – – 2020-05-21 14:40
黄玄冰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不应该让限高架限宽桩挡住常德经济发展”的建议收悉。经调查了解,现回复如下:
1.目前我市国省干线存在龙门架的有两处,一处是张公庙大桥临澧桥头,另一处是王家厂S233线28K+900桥头,两处均由当地政府主导建设,用于桥梁保护和宣传,现正督导其抓紧拆除;农村公路上违规设置的限高架、限宽墩去年已进行了专项清理。
2.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乡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保护乡道、村道的需要,在乡道、村道的出入口设置必要的限高、限宽设施,但是不得影响消防和卫生急救等应急通行需要,不得向通行车辆收费。”根据属地管理原则,网友可将具体位置向当地县级交通主管部门反映,如违规,县级交通主管部门将协同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坚决予以拆除;若反映的限高限宽设施设置在城区道路,其管理权限在住建部门,建议向住建部门反映。
感谢您对公路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链接:《公路安全保护条例》http://www.gov.cn/flfg/2011-03/14/content_1824538.htm
常德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2020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