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内置顶 – – 2020-05-14 10:40
感谢当事人对交警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现就留言所述回复如下:
一、留言中反映“交警部门对机动车辆不礼让行人不作为!出这个美好的建议有什么用?”。我支队对机动车不礼让人行横道线(俗称斑马线)大力开展了治理工作:文明礼让斑马线志愿者劝导活动、文明礼让斑马线直播活动、进学校开展《文明礼让斑马线》专题教育活动、应用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自动抓拍设备等系列举措。该治理工作一直持续至今,目前取得很好的成效,机动车驾驶员的行车素质、行人过街素质得到很大程度的提升,因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率也大幅度减少。
二、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紫缘路国家电网前的斑马线属于路段斑马线,根据人行横道信号灯控制设置规范(GA/T851—2009)在路段设置人行横道信号灯应在特殊路段(如学校、幼儿园、医院等路段)或行人、非机动车密集处路段或事故多发处路段。目前紫缘路(洞庭大道到青年路路段),周边行人过斑马线数量暂未达到设置人行横道信号灯的要求,且该斑马线离紫缘路-洞庭大道路口(设置有信号灯)距离相对较近,信号灯设置过于密集严重影响紫缘路机动车的通行效率,造成路段拥堵,因此交警部门不建议在此处设置信号灯。机动车礼让斑马线工作任重道远,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机动车礼让斑马线的宣传与查处力度,让每个交通参与者知悉,形成机动车驾驶员在斑马线自觉礼让;行人、非机动车自觉在斑马线过街的优良习惯。再次感谢当事人对交管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望今后继续关注和支持交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