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内置顶 – – 2020-01-03 17:19
网友你好!您反映的问题我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1、关于收取教师生活费的问题。根据《常德市中小学学生食堂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规定:教职工用餐不缴费或少缴费问题是食堂专项整治的重点之一,教师和学生在必须同餐的情况下,收取和学生相同的生活费用。
2、关于教师陪餐的问题。根据《湖南省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学校负责人与教师轮流陪餐并做好陪餐记录,但并不要求全体教师陪餐。
3、关于每月400—800元生活补贴的问题。全区教育系统(局机关、全区各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各项经费发放均严格按规定执行,并没有所谓的“上班时间的餐费补助都是400到800元钱不等”一说。至于公务员及其它事业单位生活补助发放情况,我们不得而知。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常德市鼎城区教育局
2020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