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论坛注册会员:道理都懂,就是没有为民解难。回到原帖
我看了一下公积金的回复,对,是可以去办理公积金贷款,也可以去办理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问题是,我提出的两个问题一个都没有解决,就是拿这个规定来说就是这样。
为何公积金部门不能去打通这个抵押的环节,你所说的无法再次办理抵押,完成可以和银行去衔接,如今只会把流程甩给人民,有没有做到急人民之急,解人民之忧?一句依照规定只能如此就回复了,却没有思考过如何把不必要的环节打通。
既然能有组合贷,为何商贷转不了组合贷?
为何公积金不能加强与银行之间的衔接,打通环节,非得让人民走一大圈,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来办没有意义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