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于2013年4月28日,承建太子庙镇廖家叉村廖家叉组村级公路,6年半了,还有5400元工资讨不到。
2018年5月因为父亲重病讨要工资,先后花了几天时间,从村里到镇上劳保站,到县里劳动局,一直都无果,2018年7月直到父亲去世都没有讨要到这笔工资。
2018年年底在廖家叉村开大会,我去讨要,结果村里书记,还有村长给我保证会处理此事,我就回家等消息,结果还是没有给我处理结果。
2019年,我打了几个月工回家,实在因为家庭困难,于5月带着材料去县信访办,处理又无果,要我直接找太子庙镇信访办处理,也是要我等消息。
也就是今天又去了镇里信访办找领导,领导又是一个推诿,说过2天再给我问情况。
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作为一名退伍军人本来不应该闹这些是非的,但是现在的职能部门太推诿了,本来就是个工资的事,能处理一年半,找这个推诿,那个推诿,难道国家颁布的劳动法就是针对私人和私人的,面对公家就不行了么。
希望相关领导能够帮忙处理,让我了却父亲的心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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