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内置顶 – 桃源县县长热线 – 2019-08-21 16:08
网友:
您好,我局接到投诉后,局党组高度重视,指派局督查室认真调查核实,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2019年7月8日,我局安排浔阳市场监督管理所调查处理江苏常熟人徐钰投诉桃源县茗闪购便利连锁店销售临近保质期“蒙牛酸奶”一事。该所工作人员黄祝军(微信名“快活仙”)及时与徐钰进行电话联系,相互开通微信了解相关情况,徐钰将邮件及蒙牛酸奶的实物照片通过微信传给黄祝军。之后,黄祝军等工作人员前往桃源县茗闪购便利连锁店进行现场检查,在现场未发现举报人称的同批次“蒙牛酸奶”。为进一步核实情况,7月9日,浔阳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电话通知“茗闪”负责人张波来所接受询问调查。张波基本上否定了徐钰的说法,一是他的网店未销售临近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蒙牛酸奶”;二是该网店网上销售记录中确实向对方住址销售过一箱蒙牛酸奶,货值金额34.11元,但购货人是章紫娟而并非徐钰,经营者认为其与徐钰之间没有直接利害关系,徐钰作为投诉主体资格牵强;三是经营者认为按照正常的网购模式,邮寄货物到达目的地后签收人必须当场验货,对不合格或不满意商品可以拒收并退货,并附拍摄视频。
在双方各执一词的情况下,为了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确立的无理由退货原则,浔阳所工作人员耐心地做经营者的工作,最终同意向消费者退货退款,并承担退货运费共计100元,且在《投诉登记表》上说明了情况后签字确认。之后,我局工作人员又多次耐心与徐钰沟通,并建议其来桃源当面进行协商调解,有微信通话记录为证,但至今徐钰不予以理睬,又迟迟不退货,却一直通过多种途径进行投诉。
经过多次调解双方仍无法达成共识,在无证据证明商家存在违法行为而无法立案查处的情况下,我局工作人员建议徐钰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徐钰不接受建议,在工作人员休息时间不停地发微信,严重干扰了工作人员的正常休息,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工作人员只好将其微信拉黑。
综上所述,我局工作人员接到案件后是积极作为的,是严格按照法律规范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的,并没有徐钰所反映的耍官僚行为。
专此答复。
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