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内置顶 – 市公安局 – 2019-07-24 15:49
"祝福祖国"网民您投诉的关于“伪造政府事业单位私刻公章”的问题回复如下:
2019年7月5日,芙蓉派出所接群众举报,位于兴隆装饰城内的湖北大自然文化石店铺存在伪造公文与公章情况。
接到举报后,芙蓉所办案民警立即展开调查,当日制作报案笔录并收集举报人提供的相关产品检测报告书。并根据产品检验报告书开展相关调查取证工作,传唤湖北大自然文化石店铺法人配合公安机关调查。
经查:2017年12月27日,举报人在湖北大自然文化石店铺购买了2万5千元的手工青瓦,但在后期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其向工商部门举报购买产品有质量问题,工商部门组织双方进行多次协商,均未达成调解协议。后举报人怀疑商家提供的产品检验报告存在伪造行为,遂向公安机关举报。
湖北大自然文化石店铺位于武陵区芙蓉街道岩坪社区兴隆装饰城37厅14号,法人代表成家国,其经营店铺已在工商部门进行登记注册。民警询问成家国后,成家国反映其产品均由厂家湖北帝缘陶瓷有限公司供货。以上情况民警均通过调查其手机微信聊天记录与手机通话记录得以证实。经调查,厂家湖北帝缘陶瓷有限公司地址位于湖北省宜昌市当阳市窑湾街。成家国向举报人提供的产品检验报告书由厂家湖北帝缘陶瓷有限公司提供,民警通过查看成家国的手机微信聊天记录,并与厂家销售经理联系后确认检验报告书由厂家提供。成家国本人陈述无任何伪造公文或公章的行为。成家国对厂家提供的产品检验报告书是否存在伪造情况并不清楚。民警向法制部门汇报案情后,法制部门建议:如检验报告书确系厂家湖北帝缘陶瓷有限公司提供,厂家如存在伪造公文或公章的情况,案件管辖权应属于湖北宜昌市当阳市当地公安机关。如举报人所购买的手工青瓦确系假冒伪劣产品,建议其向工商部门反映该情况,由工商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情况后,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理案件。
常德市公安局
2019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