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市纪委、市监委关注一种新的潜规则腐败
中央公车改革政策实施几年了,但到下面基层变了调、走了样。常德市某县领导有专车专职司机三公经费开支,后提拔为县级领导。公车改革实行车补后,按规定不再享有专车服务,但他50多岁不会开车,咋办?就叫原单位这位心腹司机,买了一辆私车,自己每年1.2万多元车补费不领取改由该司机领取,他上班下班、旅行外出,专车专职服务依旧享受,而且理直气壮宣称我是用的私车!
按标准计算,司机的工资、油料费、保险费、维修费、停车费、过路过桥费等等,每年不低于10万元,差额的大部分就以各种名义争取公款再拨付给司机,所以司机也不是省油的灯,一点不亏,还有赚的。这是一种新的腐败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