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言献策]小年到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令 举报有奖!
  • xcd001
    2019-01-28 20:48
           据悉,【举报有奖】,常德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明确今年春节期间,常德市城市建成区和市城市建成区以外的部分地点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市民如发现违规燃放行为,可拨打“110”报警电话、“12345”市长热线进行举报,查证属实的,公安部门将给予100至300元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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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彩阳光
  • 57哥
    2019-01-28 22:48
    1楼
    禁止燃放鞭炮,既利于环境,又利于安全!特别厌恶鞭炮的噪音与烟雾污染。
  • 心路
    2019-01-28 22:54
    2楼
    城区肯定禁放呗
  • 天涯海陆空
    2019-01-29 04:41
    3楼
  • 柳城麦兜
    2019-01-29 07:34
    4楼
    这么喜气,几路啊
  • lzh890814
    2019-01-29 08:15
    5楼
    具体区域呢
  • 我不舒服
    2019-01-29 08:28
    6楼
    坚决支持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请公安部门严格执法!!
  • 七彩阳光
    2019-01-29 08:48
    7楼
    禁止燃放烟花炮竹的通告
    lzh890814:具体区域呢回到原帖
    《通告》划定的禁燃区具体范围包括:江北城区东至马家yue河、南至丹洲隔堤、西至渐河、北至黔张常铁路-新河渠-花山河-柳叶湖;江南城区东至沅江、南至江南大道、西至沅江、北至沅江;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至东风河、南至常张高速公路、西至枉水河、北至沅江。
    《通告》重申,在禁燃区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通告》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不得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禁燃区域内的重大庆典活动、确需举办焰火晚会及其它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必须依法经公安机关许可。
    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对未经许可经过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物品及违法所得。
  • xcd001
    2019-01-29 08:52
    8楼
    57哥:禁止燃放鞭炮,既利于环境,又利于安全!特别厌恶鞭炮的噪音与烟雾污染。回到原帖
    小年快乐!
  • xcd001
    2019-01-29 08:52
    9楼
    心路:城区肯定禁放呗回到原帖
    小年快乐!
  • xcd001
    2019-01-29 08:52
    10楼
    柳城麦兜:这么喜气,几路啊回到原帖
    小年快乐! 一路车!
  • xcd001
    2019-01-29 08:53
    11楼
    小年快乐!
  • 仗剑
    2019-01-29 09:25
    12楼
    举报了能保证 我人身安全不。。。。
  • 西红柿炒蛋
    2019-01-29 13:22
    13楼
                小年快乐!
  • 43135283
    2019-01-31 15:16
    14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