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执法人员前往被投诉人若比邻超市,经现场核实,超市门口摆放有湘锦手撕老面包货架一个,面包使用不锈钢容器摆放,不锈钢容器内有面包2个,塑料膜封盖。塑封膜上标识有:“湘锦”牌手撕老面包;配料:高筋面粉、白砂糖、高级油脂、鸡蛋、水;服务商:湘锦手撕老面包常德总店;地址:常德市鼎城区大湖路金江南112-113门面。若比邻超市负责人现场向执法人员提供了此产品的供应商营业执照以及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但现场无法提供检测合格证明文件。执法人员当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未查验供应商的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的行为。并对无法提供检测合格证明文件的“湘锦”手撕老面包进行了扣押。现场未发现生产厂家为柳州运兴糕点厂或者鼎城区许家桥乡运兴糕点坊的烤面包。执法人员将许家桥乡运兴糕点坊的信息通报许家桥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许家桥乡食药监执法人员将进一步调查核实相关情况。
随后执法人员前往大湖路金江南112-113门面核查,发现湘锦手撕老面包总店已搬迁离开原经营地址,经调查,得知该店已搬迁至桥南汽车总站周边社区。随后执法人员对汽车站周边进行了排查,1月24日,在停车场社区发现“湘锦”手撕老面包店铺。经营者杨某现场向执法人员出具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及从业人员健康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30703MA4PCFXXXX,经营场所: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玉霞街道永安社区大湖路金江南小区3栋112-113号;经营项目:预包装食品(含冷冻冷藏食品)销售、糕点类食品(不含裱花蛋糕)制售。执法人员对现场进行了拍照取证。对于当事人涉嫌搬迁后未申请变更食品经营许可证件从事经营活动,鼎城区食药监管局将进一步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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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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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