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3日下午四点多,“在茶香十里”茶楼的“云水堂”包间召开的股东会上,罗*娜用茶杯砸伤股东张*心右上臂(司法鉴定为轻微伤)砸坏张*心手机、水杯。司机李*在大厅听到声音推门进入打算劝阻,罗*娜当众辱骂他是“小白脸”,遂场面混乱.....后双方被股东们劝开各自散去。约四十分钟后罗*娜报案,大家录完笔录黄*让李*交保证金五千元(只收现金)公司办公室主任赶到时已经晚上十一点,只得冒雨开车去取,收钱后黄*不仅不给收据,还要求李*写上自愿交保证金才肯放人。
2018年12月4日,罗*娜在外扬言,己通过区政法委某领导给派出所打招呼,她要住进医院直到把李*办拘留……。 与会股东们认为她是小题大作、恶人先告状,于是大家联名给府坪所写了现场证明材料(附后)请求府坪所公正处理。
第一次调解,李*为自己的冲动行为向罗*娜诚恳道歉,并表示愿意赔偿五百元精神损失费(他自己司法鉴定为轻微伤,因腿受伤三天不能开车,加上是对方明显过错导致的),罗*娜要求赔偿一万,后来降到三千,李*认为她是在讹诈,拒绝接受。于是府坪所干警搜走他的随身物品,将他关在单间半小时左右,之后黄*退回了半个多月前收的五千元保证金,并再三强调这是李*自愿交的。
近日李*因父亲病故返乡一周,刚回常就主动联系了办案的陈警官,约定元月3日上午十点去府坪所进行调解,后失去联系,下午五点左右才接到他的电话,告知被拘留五日、罚款200元。
府坪所副所长“黄*”在办理此案时,强收保证金不给收据,在明知罗*娜是重大过错方(且是屡犯,2017年12月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在府坪所有记录)在三方都有轻微伤鉴定的情况下,对重大过错方罗*娜包庇纵容,不予追究。却避开事件中的重要情节,对李*处以拘留。在此恳请纪委监察部门查实,还民公道!
实名举报人:张*心
电 话 : 137073687**
2019 年 1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