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帽遮颜:作为管理部门,不是严格依法行政,加强管理管理,而是在这里像老百姓一样弱弱地发倡议,简直可笑可悲!实在要发倡议,也要先考虑行业协会之类的组织啊!尸位素餐,也难怪管理不好。回到原帖
“像老百姓一样弱弱地发倡议”。--不敢苟同!
一、从抗战时的告全体同胞书,到如今的八荣八耻、文明公约、社区守则等等,都可以归结于倡议一类。--发倡议并不是“弱弱地”;
二、不管是普通老百姓还是达官显要,都是参与国家建设的一份子,群策群力,我们党也是从群众中来的。--老百姓也不是“弱弱地”;
三、管理的目的是为了使行业变得更好,惩戒只是手段,不是目的,如果倡议能达到一定效果,又何必一上来就严惩重罚呢?正如你碰到一个随手扔垃圾的,你是劝导他把垃圾捡起来扔垃圾桶里,还是不由分说先打一顿再命令他捡起来?
四、从你的字里行间感觉管理者与被管理者是天生的对立关系,其实并不然,现在提倡建设服务型政府,为人民服务不是说说而已,管理部门也不需要“高高在上”,不需要所谓的“架子”、“身段”,而是要切实解决服务对象的问题;
五、怀菩萨心肠,行霹雳手段。倡议也发了,该做的也都做到了,如果行业还是乱象丛生,不得改观,那就得跟你说的一样,不仅要加强管理,而且要狠抓严管重罚,打掉那些乌烟瘴气。